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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南各市州中小学放假时间+开学时间(更新中)
更新时间:2022年12月27日
序号 | 各市州 | 寒假时间 | 开学时间 | 详细链接 |
1 | 长沙 | 小学放寒假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初中和高一年级、高二年级放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8日;高三年级放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 | 新学期2023年2月4日报到,2月6日上课,7月8日结束, 全学期共22周。 | 点击查看 |
2 | 岳阳 | 全市中小学校定于2023年1月7日(农历腊月十六)放寒假。普通高中学校可依据教学进度推迟一周放寒假,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如遇冰冻等极端寒冷天气,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放假时间。 | 2023年上学期中小学学生报到时间定于2023年2月4日,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开学开课。 | 点击查看 |
3 | 湘西 | 全州中小学校定于2023年1月7日散放寒假,普通高中学校可以于1月13日散放寒假。 | 全州中小学校教职工2月6日报到,6日至7日开展集中学习。学生2月8日报到,9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可以于2月2日开学。 | 点击查看 |
4 | 娄底 |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2023年1月7日起放寒假;普通高中学校2023年1月15日起放寒假;中职学校原则上2023年1月7日起放寒假,因平时月假未休足的学校,如果已完成学期教学任务,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 |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学期于2023年2月6日报到,2月7日正式开学开讲。 | 点击查看 |
5 | 常德 | 常德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定于 2023 年1月8日放寒假,普通高中学校可依据教学进度推迟一周放假,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遇冰冻等极端天气或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可随机调整放假和开学时间。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 常德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春季学期2月4日报到,2月6日正式上课。 | 点击查看 |
6 | 张家界 | 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于2022年12月31日放寒假;初中和高一、高二年级于2023年1月7日放寒假,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校一策”原则,以教研组或备课组为单位统一开展线上教学;高三年级放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 | 2023年春季学期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统一定于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教师返校并集中学习,2月8日学生报到,2月9日正式开学上课。 | 点击查看 |
7 | 益阳 | 全市特殊教育学校于12月31日放假,小学、初中、中职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于2023年1月7日放假,普通高中原则上于2023年1月14日放假(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 2023年春季学期于2023年2月6日报到、2月7日开学,一律不得以组织冬令营等活动之名提前或变相提前开学。 | 点击查看 |
8 | 永州 | 全市中小学定于1月6日放寒假,2月6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因提供各类考试场地等原因需补齐课时的,可推迟1周放假或提前1周开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 点击查看 | |
9 | 怀化 | 全市特殊教育学校于12月31日放假,小学、初中、中职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于2023年1月7日放假,普通高中原则上于2023年1月14日放假(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 点击查看 | |
10 | 邵阳 | 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1月7日放寒假;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教学需要适当推迟,放寒假不晚于1月14日。全市所有幼儿园本学期寒假放假时间由原定的2022年12月31日提前到2022年12月19日,因提前放寒假所耽误的保教时间,采取延迟2023年春季学期放暑假时间的方式予以补足。 | 全市中小学2023年上学期学生报到时间定于2月4日,2月6日开学开讲;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提前,但不得早于1月30日。如遇冰冻等极端寒冷天气或因疫情防控需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放假时间。 | 点击查看 |
11 | 郴州 | 全市中小学放寒假安排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元月7日,普通高中学校2023年元月14日。中职学校放寒假时间参照执行。全市所有幼儿园本学期放寒假时间由原定的2023年元月7日提前到2022年12月19日,因提前放寒假所耽误的保教时间,采取延迟2023年春季学期放暑假时间的方式予以补足。 | 2023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开学时间为:普通高中学校学生2月5日报到,2月6日正式上课;初中学校学生2月6日报到,2月7日正式上课;小学学生2月7日报到,2月8日正式上课;幼儿园与小学同步开学;中职学校参照执行。各学校、幼儿园应提前组织教师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 点击查看 |
12 | 湘潭 | 湘潭全市中小学定于2023年1月10日起放寒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职学校将于2023年1月8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1月10日前师生离校,寄宿制中职学校可根据实际调休情况适当提前放假,但不能早于2022年12月26日离校;普通高中学校于2023年1月15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1月18日前师生离校。 | 2023年上学期定于2月6日中小学学生报到,2月7日正式上课。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如遇冰冻等极端寒冷天气需要变更寒假时间的单位,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