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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20日讯(通讯员 张同远 魏静 记者 高峰)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黑车为逃避运管中心的查处,竟将执法人员拖行百余米,最终在下一个红灯处将执法人员放下,然后开车逃离了现场。4月19日,该名驾驶员被泗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执法人员探身车窗内被拖行100多米
2022 年 2月 17 日15 时许,胡某某以牟利为目的, 在无营运证照的情况下,驾驶一辆别克商务车,运载乘客从南京行至泗洪县青阳街道开发大道与团结河路交叉口北侧等红灯时,泗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其例行检查。胡某某为逃避检查,在明知一名工作人员通过驾驶室车窗将上半身置于其车内的情况下,仍启动车辆将为防止其逃跑而横在其车头的一辆交通执法车撞开后逃跑。
在其驾车逃跑过程中,执法大队的该名工作人员处于上半身在车内、下半身在车外而挂在驾驶室车窗上的状态。在驾车逃跑期间,胡某某为彻底摆脱交通执法人员,将挂在其车窗上的交通执法工作人员往外推搡,并表示要将其撞死。
胡某某在驾车行驶 150 米左右时,停车让该名工作人员从车窗上下来,后驾车逃离。经测算,在此期间,胡某某驾车行驶的平均时速为30 千米左右。经鉴定,被撞交通执法车价值损失 1827.24 元。
庭审现场胡某某被判妨碍公务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想,胡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给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险,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庭审中,胡某某对其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认罪认罚。最终,泗洪法院以被告人胡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主审法官提醒说,开黑车违规拉客本就已经涉嫌违法,面对执法人员检查闯卡逃逸,更是错上加错。广大市民外出一定要选乘正规合法的营运车辆出行,保障自身利益和安全。另外在接受检查时要正确对待,千万不能依着自己的性子任意妄为,否则最终将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