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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正在劝阻的潜在被害人竟对诈骗套路如此熟悉,为何还会身陷电诈骗局?究竟是被骗的“局中人”,还是参与骗局的“局外人”……近日,普陀警方在日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从劝阻一名潜在被害人开始,经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一专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转账“洗钱”的犯罪团伙,团伙3名主要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已悉数落网。4月4日,普陀公安分局白丽路派出所接到反诈中心预警提示,居住在白丽路某小区的市民逯某银行账户出现异常转账,疑似正在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接到预警后,白丽路派出所民警立即与逯某取得联系,并上门对逯某开展劝阻工作。在民警与逯某交流过程中,其既未对民警的劝阻表示反感,也未对自己的上当受骗表现得很激动,一系列反常的反应,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为搞清楚事实真相,也确保逯某不再被骗,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开展进一步劝阻。来到派出所,民警发现逯某对电信网络诈骗有一定的了解,对几笔异常转账的解释却含糊其辞,明显有别于其他潜在被害人,似乎背后还有隐情。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逯某终于向民警道出了实情。原来,逯某并不是一名潜在受害者,而是一个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银行卡,掩饰、隐瞒诈骗分子犯罪所得的嫌疑人。4月1日下午,逯某偶然在某兼职微信群内看到一条信息,只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就可获取高额回报且为日结。如此轻松就能赚钱,让逯某心动不已。于是,逯某主动与信息发布者联系,并约好次日晚上19时许,在武威路上的某公园见面交易银行卡。第二天晚上,逯某如约来到公园与发布信息的3名陌生男子见面,在明知自己的银行卡将被诈骗分子用来转移诈骗资金的情况下,仍旧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及账户密码提供给对方牟利。短短几日,逯某就通过出借银行卡获利5000余元。
进一步循线侦查,民警逐步掌握了与逯某交易的3名男子的身份信息。在掌握一定证据后,4月11日,民警在潘广路某宾馆内将与逯某交易的3名嫌疑男子张某、胡某和刘某抓获。到案后,张某、胡某和刘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各自为境外诈骗团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3人原来同在外省某饭店打工,由于年龄相仿,又都爱好打游戏,很快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2023年3月底,张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成员,在对方的利诱下,张某带着好友胡某和刘某来到上海,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寻找愿意出借银行卡供诈骗团伙非法转移资金的人员,从而获取佣金。据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除了逯某外,3人还通过网络联系上了顾某、郭某、穆某和李某4人作为其下家,提供银行卡参与非法转移诈骗资金。4月16日至4月27日,顾某、郭某、穆某和李某先后在本市4地落网。目前,逯某、张某等8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以及手机卡,切勿随意出借给他人使用。不要以为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就不算违法犯罪。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甚至还可能涉嫌犯罪。牢记天上不会无故掉馅饼,切莫因贪图眼前小利而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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