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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1日电 (记者杜燕飞)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导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贷双方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根据《通知》,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明确,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新发放贷款或变更后的贷款合同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对象明确为首套房贷,表明利率调整仍然坚持‘房住不炒’原则,主要是为了降低刚性和改善性购房者的利息支出。”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不低于当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主要是为了维护政策的公平性和权威性。首套房贷利率全国性的下限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2019年10月至2022年5月为LPR,2022年5月至今为LPR-20个基点。
记者梳理,《通知》发布后,多家银行机构第一时间响应。中国建设银行表示,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按照通知规定,做好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尽快开展利率调整工作。中国工商银行表示,正在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中国邮储银行表示,已在抓紧制定操作细则,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便利服务,有效发挥金融机构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的作用。招商银行表示,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正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尽快开展利率调整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是我国支柱产业,房地产市场关联很多上下游行业,其良性循环对宏观经济恢复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走势疲软,商品房交易量明显下降。由此可见,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因此,适应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在当前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借款人和银行对于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均有诉求。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降,对借款人来说,可节约利息支出,有利于扩大消费和投资。对银行来说,可有效减少提前还贷现象,减轻对银行利息收入的影响。同时,还可压缩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置换存量住房贷款的空间,减少风险隐患。
“《通知》的发布,及时回应市场呼声,有助于减轻居民住房消费负担,稳住和扩大居民消费与投资;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提振居民住房消费的意愿和能力;有助于改善居民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董希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