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静海交警依托大数据系统
严厉打击假牌、套牌、报废车上路
逾期未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
5月8日,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唐官屯大队接指令,一辆小轿车涉嫌存在已达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交警唐官屯大队立即派遣警力进行布控拦截,17时许,该车及驾驶人在静青公路唐官屯高速桥前被交警查获。经查,该车已达报废标准,驾驶员对其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报废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差
驾驶报废车上路
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
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
安全隐患大: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性能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环境污染大:报废车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符合环保要求。
侵权行为多: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除此之外
车辆逾期未报废,会被强制报废
驾驶报废车上路,不光会被罚款
还会能被吊销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还需注意的是,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各位驾驶人,了解了以上内容
您还会驾驶报废车上路吗
车辆检验不能省
车辆“到期”及时报废
切莫心存侥幸,妄图以身试法